胡萝卜与母爱
每当看见摆在乡镇集市地摊上的胡萝卜,我都不自主地看它的主人,立即对胡萝卜的主人产生无比的敬意。
2003年,我念初三,家里经济拮据。为了补贴家用,母亲把地里胡萝卜挖来,背至水城县比得乡卖,因为水城胡萝卜价格好。每次100斤左右,能换回80元上下。赶场前一天,我和母亲蒋胡萝卜采来,除去叶子,洗干净,一袋一袋装好。 每次我都主动请殷,要和母亲一起去,为她分担一点重量。母亲怎么也不肯,这一次她拗不过我,答应让我随从。 次日凌晨5点,母亲就早早起来,分了我一袋,背上胡萝卜,打上手电,在黑夜笼罩下出发。从老家纳雍县阳长镇到水城县比得乡,约莫走了四个小时。中途要经过属于乌江上游的三岔河,那里没有桥,有一个船夫在那里,摆渡过往行人,每客一元。船不停地渗水,船夫不停地往外排水,不一会儿就到彼岸。母亲请船夫抬胡萝卜给自己背上,我却逞能,直接从地上背了起来,挣得半死。 过了三岔河,天还未亮,又是寒冬腊月,又冷又累。我不停地喘气,不停地加快步伐,却怎么也赶不上母亲。母亲说:“快点,一会天亮了,好摊点被别人占了。” 待及比得乡集市,占个摊点,坐下来时,母亲说自己脚痛,问我脚痛不痛,我大言不惭,情感美文,很痛。 “下次别来了。” “妈,你也别来了。” 母子互相安慰,我却哽咽了,说不出话来,眼泪在眼睛里打转,但我始终没让它流出来。 下午四点,胡萝卜卖完了,共换得115元。可以回家了,脚还在痛,我一步一步往前挪。母亲更是步履蹒跚,下坡时,只能斜着身子。母亲说过了河,我们坐车回家,考虑到母亲脚痛,我说好。 后来我到县城上高中,母亲一卖就是2年。 我对胡萝卜有了特别的感情,它在我脑海里不是胡萝卜,是母爱。